法務專員(1人)
1.需求專業(yè):商法學,經濟法學,民法學
2.任職要求:
(1)本科及以上學歷,法學、民商法專業(yè);
(2)有較強的法律意識、邏輯思維能力、溝通協調能力,認真踏實、細致,具備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。
3.崗位職責:(1) 審查、修改、管理公司經濟合同、協議,參加重大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,協助集團對重大經濟合同、協議的履行;(2) 起草、修改、審核與經營決策及經濟活動有關的法律文件,審核公司對外授權事宜。(3) 學習法律法規(guī)和有關政策,為公司重大經濟活動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和規(guī)避法律風險的措施。(4) 根據公司需要修改公司章程;(5) 參與公司的分立、合并、破產、解散、投融資、擔保、租賃、產權轉讓、招投標及改制、重組、公司上市等重大經濟活動,處理有關法律事務;(6) 負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資產重組、并購、融資等重大投融資活動的盡職調查,提出可行性研究報告;(7) 負責律師中介(常年法律顧問)需求的遴選審查工作及律師中介機構的管理;(8) 辦理訴訟案件;(9)處理集團公司總經理交辦的其它事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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